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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卫公平正义 守望法治春天——沅江法院80后女法官张清同志优秀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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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3-05-31 09:45:14 打印 字号: | |
  距离沅江市城区近百公里的洞庭湖腹地南大膳镇,有一位备受当地群众夸赞的80后女法官。南大法庭这个远离城市繁华与喧嚣的偏远法庭是她工作的第一站,也是她饱含司法为民深情、执着辛勤耕耘的热土,还是她享受奉献之快乐、体验成长之充实的精神家园。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从青涩女孩到稳重成熟的女法官,她把四年花样年华留在了南大这片土地上,留在了当事人的心坎上。

  她,就是沅江法院南大法庭助理审判员张清同志。

                           严谨细腻,工作扎实

  张清同志情感细腻、办事严谨,在办理案件时,在与当事人、群众打交道时,丰富的情感更易产生共鸣,更能取得对方的认同与支持。她温柔和善的态度在调解纠纷时,自然而然产生一种亲和力,很容易获得当事人对她们的亲近感、信任感。因此,她在做调解工作的时候,比较容易缓解当事双方对立情绪、更易促成双方达成调解。

  比如在一个离婚案件庭审中,双方当事人都认为感情已经破裂,婚姻已经无法再维系,但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互不相让,在调解过程中,双方一直僵持着,张清注意到一个细节,双方对儿子的感情都很深,她运用亲情调解法,从双方儿子身上着手,建议双方将财产赠与给儿子,这个观点得到了双方的支持,并表示自己争财产就是为了以后给儿子,案子很快得到了调解。

                           淡泊名利,敬业勤奋

  张清同志在工作中是无私奉献、默默无闻,只求做好每一项工作、办好每一件案子,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争功、不图利,严于律己,与人为善。因为法庭工作任务重、人员少,长期负担着超负荷的工作,她总是带头加班、自愿加班、自己延长工作时间,大大提高了审判和工作效率,为全庭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作出了突出贡献。

  比如一个死亡赔偿的交通事故案件,为了原告能顺利得到赔偿款,经多次调解被告一直态度强硬,不同意赔偿。清明假前,张清提出是否可以利用清明节这个特殊的日子再次调解,双方情感容易产生共鸣,促成调解。于是在这个特殊假日与庭长一起带着原告到被告家中,从法律上应付的责任说到逝者求安的人情伦理道理,被告终于表示愿意尽自己所能赔偿。原、被告当即达成了协议,赔偿原告各项经济损失十余万元。

                           乐于奉献,为民司法

  张清同志坚持把社会公平正义的首要价值更好地体现在办案工作中,摆正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正确行使审判权,追求辩法析理、胜败皆明、案结事了的境界,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她善于了解群众的最关心的问题,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体谅他们的难处与痛苦,切实为群众排难解纷,切实保护群众合法权益,做广大人民群众的贴心人。

  她的“师父”——南大法庭庭长余清香说起张清就赞不绝口:“张清这个妹子最大的特点就是好学、聪明,一点就通,一学就会。虽是女孩,但在工作上没有一点点娇气,办起案来细致、耐心、果断,真的很不错!”最初走上工作岗位的她,对于艰苦的生活环境、复杂的矛盾纠纷和繁琐的事务工作,也曾感到失落和疲惫,但是现在她说,这些都改变了,改变的不是环境,而是心态。扎根基层的将近四年的光阴,因为法庭地处乡镇,面对的大多是老百姓在生产生活中的纠纷,考验法官的不仅是娴熟的法律技能,还有处理民事纠纷时的耐心、细致以及洞察人情世故的睿智,张清同志已经迅速成长为一名娴于定纷止争、乐于奉献司法的优秀法官。

  

  张清说:“我一直在思考,当法官的快乐是什么?我们是播种者,所以要以虔诚的态度,播下公平正义的种子,小心地呵护它,让它生根发芽、开花结果。埋头播种,守望法治春天的到来。且做个快乐的播种者吧。”
责任编辑:李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