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首页焦点图
构建大执行机制、掀起强执行风暴的“沅江答卷”
——访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建华
分享到:
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3-06-04 16:40:30 打印 字号: | |
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彭建华
  针对长期困扰人民法院乃至政法工作的“执行难”问题,沅江法院从去年12月至今开展了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 重拳破解执行坚冰,交出了一份漂亮的“沅江答卷”:2013年3月12日,益阳市委政法委第二期《益阳政法》以“沅江市集中清理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专项行动出实效”为标题,对该专项行动给予充分肯定;5月14日,《益阳日报》头版头条以《决不能让公平正义成为“纸上的安慰”——沅江组合作战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为题,对该专项行动进行了专题报道;近日益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冬贵对该专项行动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要求在全市推广。

  6月5日上午,就该专项行动有关问题,笔者访问了沅江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主管执行工作副院长彭建华。

  笔者:请问沅江法院开展这次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的动因和目标是怎样的?

  彭建华: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难,是各级法院面临的共同难题,也是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空调白判”、“久执不决”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法院的形象,降低了法院司法公信力。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新指出,沅江法院执行工作整体提升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执行干警要负重前行、与时俱进,面对挑战要知行合一、攻坚克难。因此,我们沅江法院开展了这次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由张立新院长亲任专项行动指挥长,旨在充分整合全市公、检、法、司等各方面力量,重点清理和执行人民群众关心关切七类案件,在此过程中推动建立“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市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进而大幅度提升人民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笔者: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具体包括哪七类案件?

  彭建华:专项行动正式开始之前,指挥部经过广泛听取意见多次研究,科学制定了实施方案,规定了时间段,自2012年12月开始,至2013年6月结束,历时半年。明确了执行对象,重点执行七类案件,即2008年1月起至今未执行到位的案件,因生效法律文书未能执结引发当事人上访、缠诉的案件,涉及党政机关、公务员、社会团体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有履行能力而规避执行的案件,申请执行人为弱势群体和涉及农民工工资、建筑工程款的案件,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赔偿未到位的案件,交通事故赔偿款不履行的案件。

  同时,我们将专项行动划定为三个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二是集中执行阶段,三是总结表彰阶段。执行阶段分两步走,第一步是自2012年12月20日至2013年春节,这个阶段重点执行标的较小、被执行人在沅江范围内没有外出的对象,第二步是春节之后至2013年6月15日,这个阶段主要是集中警力、物力和财力,组织人员追逃,想方设法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

  笔者:针对执行工作开展各种形式的专项行动,在各地法院已经不是新鲜事物,请问沅江法院开展的这次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与以往的各种执行专项行动有何不同?

  彭建华:这次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有两个鲜明的沅江特色。

  一是沅江市委的高度重视。不是说以往的执行工作市委不重视,而是说对这次专项行动沅江市委的重视和支持力度前所未有:沅江市委书记邓宗祥迅速指示召开全市动员大会,并要求分管政法工作的市级领导,公、检、法、司四家政法机关班子成员、中层骨干,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领导,市直局以上单位、驻沅单位分管维稳工作的领导参与这次行动。专项行动动员会上,沅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伏初亲自部署工作,明确分工和责任。沅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候龙光严明表态,强调了工作纪律。由于领导的重视和支持,这次大规模、高标准、严要求的动员大会成功召开,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紧接着,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还联合出台了《关于清理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专项行动的纪律规定》,并在沅江信息网、沅江电视台设立了举报电话、信箱和电子信箱,对提供被执行人和担保人下落和财产线索的,实行物质奖励。对违纪、违法人员依法依规进行查处和打击。市委政法委坚持每月一次听取专项行动指挥长、法院院长张立新同志关于清理执行法律文书工作的专题汇报,每周一次亲临法院执行局现场办公,参与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执行方案、调解纠纷、协调各单位各部门配合执行,为法院执行工作指明了方向,清除了阻力,赢得了各单位、各部门的鼎力支持。沅江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为专项行动的顺利开展夯筑了坚强的后盾。

  二是司法资源的强力整合。为确保专项行动的有效推进,经市委同意,市委政法委主持成立了沅江市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指挥部,法院院长任指挥长,市委政法委、市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各派一名副职任副指挥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政法书记为成员。指挥部下设6个分支机构,即办公室、宣传组、监督组、突发事件应急组各1个,执行行动组2个。每个分支小组,实行人员强配、力量倾斜。办公室由分管执行工作的法院副院长兼任主任,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监督组由市纪委挂帅,突发事件应急组由法警、公安干警和特警组成,每个执行行动组,由2名法院领导带队,配备了8-9名执行员和4名特警。各乡、镇、场、街道办事处及社区、村组的基层组织工作人员和各界热心人士,则是积极协助的“编外”执行人员。这种整体设计,将执行工作由法院“孤军奋战”变为多部门“协同作战”。实践证明这种“市委政法委组织协调、市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大执行机制,使执行质效得到了大幅度提升。

  笔者:执行“效”为先,请问沅江法院这次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收到了怎样的具体效果?

  彭建华:沅江市集中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自2012年12月开始,至2013年6月底结束。截至日前,已执行生效法律文书246份,其中执行和解105份,执结标的1076万元,为农民工追回工资105万元,查封门面、房屋11栋,扣押车辆8台,同时对62名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了司法拘留。专项行动在加快积案清理、新案执行方面收到了显著成效。

  笔者:您能不能结合具体的案例来谈一谈,此次专项行动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和措施手段?

  彭建华:此次专项行动最基本的做法就是在法律框架内,用好、用足、用尽法律规定的各种执行措施,特别是查询、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执行措施。需要说明的是,考虑到日益复杂的司法形势和沅江的实际情况,我们并不是单纯、片面强调强制执行措施的使用,而是以强制执行为主,配合采用多种执行措施,在此理念下,强制执行与和谐执行相互融合,摘得累累硕果。

  一是联动查询执行。为避免“各自为战”、“重复查询”,科学调配人力、物力资源,对查询财产工作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专项行动指挥部将执行干警划分为两个行动小组,在查询身份信息、车辆信息、银行信息、有价证券信息、房产信息时由执行局长集中调动指挥,每日安排工作任务,实行联合作战、信息共享。截至日前,出动警力850人次,查询身份信息共350件,查询车辆信息220件,查询银行信息350余件,查询有价证券信息50件,查询房产信息750件,并已根据既查信息结案95件。

  同时我们充分利用一切线索,克服困难、创造条件查询可供执行的财产。如今年4月的一次特别行动,我们派出2支队伍,分别由执行局长、法警大队长带领远赴广东、江浙等一带查询财产进行执行。根据反馈的信息来看,已经抓获长期在逃的对象3人,查封银行账号4个,涉案标的110余万元。

  二是灵活机动执行。因部分被执行人无固定单位,在八小时工作时间内很难找到行踪,专项行动指挥部研究决定,此次专项行动实行“随叫随到”执行,即要求执行局干警实行24小时开机,无论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或其财产的下落,均可联系承办法官,法院随时出动警力采取相应措施。活动期间采取“随叫随到”方式40次,出动警力400余人次,并通过该方式及时执结积案32件。

  专项行动中,执行局长周伟军和执行干警吃住在一起,打破常规工作规律,运用“白+黑”(白天+晚上)、“5+2”(周一至周五+双休日)和节假日执行等灵活方式,紧紧抓住早上、傍晚及吃饭时间和节假日等被执行人易在家时机,通过采取早堵饭碗、晚摸被窝、广布眼线、随时出击等措施,让“老赖”无处可逃。结合春节、清明节等传统节日前后在外人员汇款多特点,加大力度查找被执行人银行存款,做到“快查、快冻、快划”,绝不给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机会。靠着这股子不达目的不罢休的“韧性”和拼搏精神,执结了一系列“骨头案”。

  如十多年前震动沅江的三名初中生抢劫杀害出租车司机一案,被害人家属申请执行该案附带民事诉讼判决的赔偿款,因被执行人朱某等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而久执未决。专项行动中,执行员孙智余经多次明察暗访获知朱某在沅江城区一处较为隐蔽的房产,立即依法采取财产强制措施,并趁势打开了被执行人心理缺口,兑现执行全部余款近六万元,此案圆满执结,收到了良好的社会反响。

  又如被申请人张某长期隐匿在广州市不回家以规避执行,执行局长周伟军率领执行员、法警和协助执行的公安特警千里迢迢赶到广州市白云区周密部署,经过两天半的蹲守,将出现在厂门口的张某成功控制,拟实施司法拘留。在离开广州一个多小时至清远地带时,张某终于“服软”,通知其姐姐、妹妹从珠海赶来清远缴清了11万多元执行款。

  三是部门联动执行。在市委政法委的部署和协调之下,我们紧密联系沅江市公安局、房产局、工商局、交警大队、金融机构等单位和部门,高效快速推进查询、冻结、扣押有关财产工作,快速高效实现当事人胜诉权益。特别是公安特警、各乡镇派出所民警密切配合专项行动工作,根据需要随时出警、快速支援,妥善处置专项行动中出现的突发事件,提供了强有力的警力保障。

  如2013年春节前柳某等52人申请执行湖南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工资报酬一案,经我带领执行员多次协调,对方既不愿意和解,于是向市委政法委报告后取得了强有力的支持,协调农业银行、信用社等多家金融机构联动,同时派出特警3名协助法院执行,执行员和特警采取轮流蹲守的方式,终于成功地对该公司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最终在春节前将 5万多元执行款到位,52人高兴的拿到了血汗钱,维护了农民工兄弟等弱势群体胜诉权益。

  又如针对拖欠借款370余万元的被执行人陈某,执行员孙智余等在沅江市公安局派出的四名特警协助之下,深夜雷霆出击,在益阳华天大酒店附近农发行对面的一个茶楼里将陈某控制,关入了看守所。在强大的压力面前,陈某与申请人达成了以一台奔驰轿车抵账120万元、余款在首玉科技破产重整方案受偿的执行和解协议。

  四是强制威慑执行。对一些具有履行能力,却怠于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加大执行力度,采取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入境、拘留、拟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等方式,以打击被执行人的对抗情绪和侥幸心理。开展活动以来,限制高消费30人、限制出入境5人、已拘留被执行人51人,罚款8人,拟采取拘留、罚款措施的30人(因当事人提供担保或自动履行而未采取强制措施),搜查3次,采取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80余件,通过采取强制手段执结案件65件。

  如庆云山街道办事处申请执行陈某强制搬迁一案,陈某强行占据租赁合同已到期的门面,执行员孙高先后上门5次,晓之以理、明之以法,但陈某仍拒不搬迁,遂依法报请批准后组织法警、特警来到现场,在基层干部和周边群众的旁证下拟对陈某实施强制搬迁。在法律的威慑下,“不见棺材不掉泪”的陈某态度终于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原拟的“强制搬迁”成了“自动搬迁”。

  针对情节严重的恶意规避执行行为,我们制定了关于追究部分被执行人拒执刑事责任工作预案,初步锁定了6名嫌疑对象,材料整理和公安、检察协调工作正在进行中,条件成熟、材料齐备之后将依法移送侦查和审查起诉,以进一步增强执行威慑力。

  五是舆论引导执行。活动期间,市法院与市委宣传部、益阳日报社、益阳电视台、沅江电视台记者取得联系,邀请他们全程参与重大、疑难案件执行活动,并在沅江法院网公告了拒不履行“老赖”名单,先后在各级媒体上对态度顽固、恶意逃避执行的王某等15名被执行人和祥荣纸业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曝光,威慑被执行人自动履行还款义务,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同时加大正面宣传报道力度,先后向中国法院网、湖南法院网、益阳日报、益阳电视台、沅江电视台等媒体发送并刊载反映专项行动进展的新闻稿件30余篇(条),已正面宣传报道20余篇(条),有力助推了专项行动的开展。

  六是管理规范执行。专项行动指挥部从一开始就严监控执行行为,设立了执行监督组,专门监督案件的执行过程,重新核查所有执结的案件是否超过时限、重大事项是否进行了合议、对于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有没有积极查找执行线索、执行中有没有怠于处理、消极执行等,对调查属实的严厉处罚。加强对执行人员的绩效考核,从案件数量、执行效率、执行效果、案卷质量、当事人的反映等情况全面考核,严格奖惩,充分调动了执行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加强对执行款物和执行档案的管理,严格执行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纪律处分办法》的规定,使执行工作规范、有序运行,防止了执行违纪行为的发生。

  七是协调助推执行。针对部分案情特殊、法院一家难决的执行案件,根据执行联席会议制度,专项行动指挥部积极协调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充分利用各方面力量,妥善解决此类案件11件。针对部分申请人生活非常困难、诉求非常强烈而被执行人确无履行能力的案件,通过减缓免执行费、争取司法救助款及民政、慈善等各类救助渠道,努力解决申请人生活困难,先后获益的申请人达20余人次。

  如多年执行未果的邓某与谢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一案,执行标的9.8万元。被执行人谢某系伤残军人,家境困难,导致该案迟迟未结。今年元月,执行员再次去谢某家执行,并主动与当地党委政府取得联系、介绍案情,共同寻求最佳解决途径,最终以7万元和解执结。对谢某的遭遇我们深表同情,积极向民政部门求援,为他解决了低保,并给予了一定的司法救助。

  笔者:清理执行法律文书取得了哪些成功地经验,您能不能简单地总结一下?

  彭建华:清理执行法律文书的沅江经验,主要包括以下三点。

  最重要的保障——沅江市委的坚强领导和全力支持。将法院一家执行扩展为各部门协同作战“大执行”,是破解当前法院执行普遍困局的最佳策略。沅江市委的领导和支持则在汇聚各方面力量协助执行上,发挥了最为重要的组织、协调作用。

  最起码的前提——执行干警执行理念的转轨与更新。正因为树立了“不为困难找理由,只为执行找方法”的能动司法理念,执行干警总能在困难、困扰和困惑面前找到信心、找到思路、找到方法,永远充满斗志去履行职责和使命。

  最基本的做法——“强制”与“和谐”的有机融合。这是执行工作服务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中心工作的必然要求,也是对司法主体能力和智慧的深度考验。我们在执行实践中将“刚”与“柔”有机结合起来,有力推动了执行工作合着时代的节拍科学发展、阔步前进。

  笔者:谢谢彭院长接受本人采访,期待沅江法院执行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

  彭建华:维护当事人胜诉权益任重道远,清理执行法律文书专项行动还只是开始。谢谢你的采访,我们会继续努力!
责任编辑:李艳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