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2日,因为在院政工室、纪检监察室联合检查中被发现对上级法院指令的工作任务完成不及时,沅江市人民法院3名部门负责人在全院大会上被点名批评,并扣除2013年年度绩效考核分;
7月16日,因为被出勤检查中被发现到院上班时间迟于规定时间(八点整)1~20分钟不等,3名部门负责人和11名干警被全院书面通报批评,并扣除2013年年度部门和个人绩效考核分;
这是沅江法院“整顿干警作风、重塑法院形象”活动中的两个真实案例。
为深入落实“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沅江法院7月11日召开了“整顿干警作风、重塑法院形象”活动动员大会,沅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伏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罗文力等出席了大会。
活动开展以来,该院组织全院干警集中学习了《法官行为规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等20篇规范性文件;有针对性地学习了上级法院的有关工作通报,开展了“差距在哪里,应该怎么办?”大讨论活动;由党组带队进行不定期的明查暗访,由院政工室、纪检监察室对机关和法庭干警纪律作风进行定期不定期联合检查;已编发《沅江法院纪律作风检查通报》1期,对违反制度的干警通报到人、扣分到人,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发生明显改变。
该院民二庭审理的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开庭时间定在上午8点30分,当事人万某(化名)因开庭时间定得比较早,有些担心工作人员迟到误事,但法官和书记员准点到位、按时开庭以及耐心细致的态度使她忐忑全消,并高兴地说:“冒想到法院的人时间观念这么强,幸亏我自己冒迟到,要不然真的太不好意思了,呵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