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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创建“资源节约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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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3-07-24 08:35:59 打印 字号: | |
  2013年来,在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新创建“资源节约型法院”的倡议和身体力行之下,沅江市人民法院厉行节约已经蔚然成风:上级领导检查和联系工作一律在食堂吃工作餐;楼道路灯一律采用智能声控开关;卫生间冲水一律采用按压延时或光敏感应开关;专人负责中央空调开启、关闭,且室内空调温度设置冬季统一不得高于20℃、夏季统一不得低于28℃;各庭室局队纸张耗材等消耗性办公用品一律自行出资采购;安装使用全省统一的案件信息管理系统和司法统计系统等软件,实现审判工作网络化、行政管理智能化和人事管理信息化;对所有公务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统一派遣,节假日全部入库,完全杜绝公车私用……

  提前规划早部署。院党组高度重视节约资源工作,从办公楼设计建设之初,就以“高效、节能”作为总的指导思想,大到房间灯光的布设,小到卫生洁具的配备,处处从节约入手,房间灯光全部采用低能耗灯泡,卫生洁具每个楼层只配备二套,大家共同使用。同时院党组还将节约资源工作列入政务督察的事项之一,与各项审判工作一同部署、一同检查,将节能降耗工作进一步落到实处。

  加强宣传勤检查。从思想教育入手,围绕建设“资源节约型法院”的目标,从小事抓起,从点滴入手,努力培养干警的节约意识。定期对下班不关闭电脑、白天光线充足时仍然开灯等细小问题进行了专项检查,督促干警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完善制度促规范。不断修订和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文件规定的形式明确了节约资源工作的任务和措施。大到办公、办案经费的支出,小到办公设备的配备、采购和领用,都制定了一套严格的、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并细化用水用电、电脑维护、车辆使用等一系列节约资源方面的具体措施,不断健全各个环节、各个层面,使创建“资源节约型”法院工作更加规范。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