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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网站谎称可查记录 网络诈骗获“利”也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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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阳 黄芳  发布时间:2013-09-24 09:28:35 打印 字号: | |
  网络科技的迅速发展给人们带来了各种便利,而更要提防的是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进行诈骗。近日,沅江法院审理了一起网络诈骗案件。

  被告人周某是一名普通的农村妇女,只有小学文化,却通过帮助客户查询手机通话记录的方式诈骗获得近20万元。

  这条“生财之道”来源于她的侄女和侄女婿。2011年4月,被告人周某见侄女和侄女婿(均已另案处理)以帮助客户查询手机通话记录、短信记录的方式进行诈骗后,便开始边看边学。自2011年7月起至案发止,被告人周某购买了多个网站,采取网上QQ与被害人聊天的方式,多次实施诈骗活动。当被害人要求查询手机通话记录时,周某都利用对方窥探隐私的心理要求对方先分次汇款,待汇款之后便销声匿迹。通过这样的方式,被告人周某利用两张银行卡获得诈骗金额195520元。

  沅江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