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彰显法律庄严、维护公平公正,沅江法院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工作,从选任、培训、管理等环节多管齐下,使法律赋予人民陪审员这些无袍法官的职能落到了实处、收到了实效:
——合理选拔。牢牢把握人民陪审员基本任职资格条件不放松,注重对推荐人选的政治思想、品行操守、工作业绩、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和心理素质等方面的考察,优先选任文化素质高、心理素质强并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公民。同时注意广泛吸收社会各阶层人员,并合理增加选任人民陪审员中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名额。
——规范管理。以人民陪审员个人电子信息档案和业绩档案为基本管理平台,强化人民陪审员陪审案件登记和月报制度,做好基础台帐工作,对人民陪审员的参陪案件做到一案一记,一月一报,一年一档,将人民陪审员参陪次数、庭审表现逐一记录,作为综合评比的主要依据,并于年终评比出优秀人民陪审员。将各业务庭陪审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注重培养。将人民陪审员业务建设工作纳入法院日常工作的重要议程,把时事政治、法律基础知识、审判工作流程、司法职业道德作为基本的培训内容,依托专项培训、主题活动、法律讲座、庭审观摩、座谈交流等多层次学习培训平台,同时为人民陪审员配备常用法律法规、法官职业道德、审判手册等学习资料,订发《人民法院报》和《司法文件选编》等参考资料,努力提升其业务素质。
——优化组合。在提出普通程序案件陪审率等刚性要求的同时,综合考虑人民陪审员专业特长、工作特点、家庭住址等因素,依照各个部门案件类型及合议庭数量,坚持陪审的随机性和适当的专业化相结合,并选择部分人民陪审员定点到业务庭,不断优化合议庭人员构成,使陪审工作更加高效便捷。
沅江法院采取的多项有力措施使人民陪审工作得以顺利落实和推进,2013年1—10月该院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84.2%,同比提升了9.7个百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