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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三个“严格”积极推进庭审观摩常态化 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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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阳  发布时间:2013-12-02 11:03:39 打印 字号: | |
图为阳罗法庭规范庭审
  庭审观摩评比活动是加强审判管理的重要工作之一,沅江法院每年都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观摩活动,并邀请群众参与旁听,普及法律知识。

  一是严格按制度组织。制定《关于开展庭审评查观摩活动的实施方案》,推进评查工作的机制建设。方案细化庭审评查内容、评查标准以及评查程序。庭审评查活动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由纪检组长、审委会委员组成评查小组具体负责评查工作。方案要求评查小组每周抽选一个庭审进行评查,同时随机对正在进行的庭审评查“不打招呼”评查,以此提升法官质素,规范庭审。

  二是严格按标准评查。评查小组严格依照庭审行为、庭审程序、庭审公正、庭审效率四个方面二十项进行现场打分,并召开座谈会对庭审情况进行点评。对于存在问题的庭审,监察室编发庭审督察通报。对于好经验好做法进行积极推广,认真研判普遍性问题,全面提升审判质效。

  三是严格按意见整改。对于庭审督察通报,承办法官必须严格按意见进行整改以待监察室抽查。该整改情况计入审判业务部门及法官绩效档案,作为部门及法官个人年终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以此激发干警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性。

  今年以来,沅江法院对9个业务庭开展了庭审观摩评比活动,参与旁听的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共计158人,群众500余人次。沅江法院认真总结,紧密结合审判实际,将庭审观摩活动推进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庭审规范化水平和干警审判业务能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