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金山村地处沅江市南大膳镇,是一个偏远的小山村。石四妹与欧武1997年经人介绍相识恋爱,1998年登记结婚,如今感情破裂,石四妹向法院起诉离婚。
承办法官张清了解到双方对离婚没有异议,但女方想要将女儿带回老家吉首抚养,而男方则坚持儿子女儿必须留在南金山。儿女是双方心中共同的牵挂,也成了双方离婚案件的焦点,形成难以调和的矛盾,两人一见面就大吵大闹。为了和谐调处双方矛盾,法官张清决定去南金山欧武的家里开庭,一来便于双方开庭,二来可以了解小孩成长的环境,以此开展调解工作。
12月6日,南大法庭在南金山巡回开庭。双方愿意达成调解,承办法官从小孩成长的环境、教育、心理等的多方面为双方进行分析,本着和谐调解,为后一代健康成长的角度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女方看到男方为孩子准备的房间和衣物,认为这里适合孩子成长。在承办法官张清的耐心调解之下,双方达成调解,同意离婚,婚生儿女由男方抚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