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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民一庭:匠心化争议 倾力维民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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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婧婧 钟江怀  发布时间:2014-01-13 08:42:54 打印 字号: | |
  • 被告代理人、法律援助中心何辉律师高度肯定法院工作
  • 沅江纸厂原职工现场签名领款
  • 当事人向主审法官汪学军送来大红锦旗
  • 沅江纸厂原职工领取补偿金
  近日,家住益阳市资阳区茈湖口镇桃林居委会12组28号的石亚民最感欣喜快慰的日子——在沅江法院民一庭,他领到了原以为索要无望的经济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共计10500元整。和石亚民一起欢欢喜喜领到经济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的还有彭春娥等沅江纸厂原职工,现场洋溢着欢快喜悦的气氛。

                          缘起:骤然失业起争议

  石亚民、彭春娥等人以前均在沅江纸厂务工,从事保安、打包等工作。2008年1月起,沅江纸厂与新建劳服公司签订劳务外包合同,根据合同约定,石亚民、彭春娥等人与被告新建劳服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由新建劳服公司安排在原告沅江纸业公司原岗位从事劳务。

  2012年9月26日,原告沅纸公司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需要关停和收缩部份生产岗位,致使劳务合同无法履行,解除与被告新建劳服公司的劳务外包合同,导致被告石亚民、彭春娥等人失去工作岗位。故被告石亚民、彭春娥等18人不服,于2012年12月12日向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原告沅江纸业公司和被告新建劳服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原告沅江纸业公司对该仲裁裁决不服,诉至沅江法院。

                          态度:审慎审理定纷争

  因为涉案人数众多,且系弱势群体,沅江法院民一庭对此案高度重视,处理异常审慎:曾建荣庭长组织召开了专门的案情分析会,议定由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经验丰富的资深法官汪学军主审此案,并明确了“整合资源、审慎处理、化解纷争、案结事了”的办案思路。

  主审法官汪学军深入沅江纸厂、新建劳服公司、劳动局及石亚民、彭春娥等人的家中,走访调查有关案情和案件背后的隐情,取得了丰富的一手资料,为妥善解决案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重点:巧抓关键解心结

  根据掌握的情况,汪学军敏锐地发现,解铃还须系铃人,解决此案最大的关键在于用工方沅江纸厂的处理态度和解决方式。所以他和石亚民、彭春娥等人的代理人——沅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何辉一起,通过各种渠道与沅江纸厂的主要领导和法律顾问等进行沟通协调,在充分尊重其法律权利和自主意志的前提下,着重分析探讨此案的不同处理方式对企业后续发展的潜在影响,真诚劝导其发挥大型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多多关心弱势群体权益,为企业创造更好地口碑。就这样,原本寸土不让的企业方逐步接受了协商解决、妥善处理的观点,并且与18名被告就经济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等费用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一致协议。

  为了“一揽子”解决双方纠纷,汪学军乘热打铁提出由法院当场兑付补偿金和带薪年休假工资等费用的建议。经过法官的耐心劝导和原被告双方代理人的积极工作,19.7万元现金全部到位。于是有了文章开头的一幕。

                            尾声:律师的话

  “打赢一个官司并不难,难就难在官司打赢了能够及时拿到钱,难就难在老百姓拿到钱后能对法院工作感到满意。从这个案子来看,沅江法院民一庭确实做到了,民一庭的法官真的蛮不错!”被告代理人、法律援助中心何辉律师如是说。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