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沅江法院召开全院干警大会,会场既没有摆放鲜花,也没有悬挂会标,就连主席台也只设置了主持人席和讲话席。简简单单的会场充满了庄严、节俭、详和的氛围。
会上,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赵万新全文宣读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通知》、省高院《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春节和“两会”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等四个文件,提醒干警时刻绷紧党风廉政这根弦,时刻接受上级和社会的监督。
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新就纪律作风、公车管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进行了重申和部署。他的讲话虽然时间只有半个小时,但内容十分具体,对案卷的保管与移交、警车的集中归库、公共设施包括门窗与水龙头的关闭、节假日值班、机关安全保卫等方方面面的工作都作了具体的规定,而且措施十分周密、严厉。如警车管理,他明确规定,所有警车包括民用牌照的公车一律集中停放在单位地下车库,任何人不得擅自用车,确需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由用车人打出书面报告,经市纪委同意并开出允许用车单方可派车,属私事用车的,单位不负责车油费、过桥过渡费等费用。
为了严明工作纪律,方便群众诉求,确保每个干警节假日不出问题,张立新强调指出,各庭(室、局、队)必须按照值班表轮流值班,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不准唱“空城计”,不准擅离职守,院领导和中层骨干节假日需要离开沅江的,必须报请院长批准后方可外出,其他干警需要离开沅江的,必须报请单位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才能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