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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门做调解 妥处“智障女”婚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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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阳   发布时间:2014-02-28 11:50:59 打印 字号: | |
  “法庭的法官上门做调解,解决了大问题。”沅江市南大膳镇石?r村的村民杜师傅感激地说道。他有一个女儿今年24岁,三年前与隔壁村李某结婚并生育一男孩。他说的大问题就是女儿女婿婚后矛盾重重,女儿杜某多次跑回娘家,小孩也是无人照料。

  杜师傅来到南大法庭咨询,庭长余清香按照《民法通则》、《婚姻法》和《民诉法》有关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离婚的相关规定,详细告知双方当事人准备了相关证明材料,当天立案并驱车前往杜某家进行调解。杜某的丈夫身体有残疾,腿脚不便,固执不肯离婚,而双方的家属也为此产生争吵。

  为了调处这一起纠纷,化解这一矛盾,南大法庭的法官多次上门给李某做工作。从小孩得到妥善抚养到维持家庭的不稳定不和谐状态各个方面,析法说理。终于,双方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杜某及孩子都由杜师傅接回来得到妥善照料。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