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沅江法院民二庭采取诉前财产保全措施,果断迅速冻结被告可能转移的资产,及时有效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月10日下午三点,当事人李某的委托代理人何某行色匆匆赶到沅江法院民二庭,诉称涉案金额超过三百万元人民币,被告方沅江某公司正意图转移财产,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受理该案后,承办法官刘泽华审核案情,立即制作财产保全裁定及协助冻结存款通知书等相关手续。为了提高办案效率,确保财产不被转移,法官们拿着墨印未干的法律文书迅速前往在工商局和涉案公司,赶在下班之前完成了相关保全手续。
当事人李某说:“这下我放心了。”他对沅江法院法官如此高效地工作表示十分佩服和感谢,在短短两个多小时的时间内便完成如此繁杂的手续,维护了其合法权益。同时,有效的诉前财产保全措施也为该案的调解和执行打下了良好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