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在沅江法院阳罗法庭的贴心调解之下,家住北京市石景山的章女士(化名)紧缩的愁眉变成了灿烂的笑颜:从2012年12月30日以来被拖欠达一年半之久的十多万元借款当庭全部还清,原已势同水火的昔日好友,现在又坐在一起谈笑风生,章女士对沅江法院阳罗法庭悉心的调解、贴心的服务充满了深深地感激之情!
争议起干戈:被告颜某(化名)因资金周转困难,从2012年7月起,先后向原告借款共14万多元。借款到期后,原告多次找被告催讨借款,被告都以种种理由拒付,故原告起诉至沅江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细心察隐情:单纯从原告的诉状来看,案情并不复杂,但是阳罗法庭庭长黄志威审理案件有个“偏好”——就是喜欢在案件办结的同时将矛盾解决,争取案结事了。于是细心的他不厌其烦地详细询问借钱不还背后的隐情,终于获知原被告最近在生意合作利益分配比例上有了一些分歧,间接导致还款时间和利息减免上有较大的分歧,章女士无奈之下只得与昔日好友对簿公堂。
调解止纷争:掌握了基本案情和案后隐情之后,黄志威对于如何妥善解决此案也有了谱。那就是帮助原被告双方之间心平气和的交流协商,在此基础上力争调解处理此案。黄志威首先采取“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原被告深入谈心,引导其接受“以和为贵”“着眼长远”的道理,双方之间的对立情绪初步缓和。然后,黄志威耐心地向被告阐明借贷关系相关法律规定,坦诚指出拒不归还或置之不理的不利法律后果,被告连连点头。为了有效修复双方关系,黄志威又耐心地做原告的工作,建议减免利息诉求中过高的部分,并建议双方都做出一些让步,友好解决此案。就这样,互相埋怨、针锋相对的原被告坐在一起友好的协商起来,最后终于达成了双方都满意的调解协议,并且当庭付清了相关款项。
开庭结束后,章女士紧紧握住法官黄志威的手,激动地说:“黄庭长搞调解真的有水平,现在我不仅仅拿到了钱,还跟颜总恢复了原来的合作关系!谢谢黄庭长,谢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