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彩霞是广东省茂名市一位生意人,每天都会有大笔的资金进出帐,所以经常会用中国农业银行的网银转账支付。2014年5月10日,刘彩霞跟往常一样在网银上打出一笔10万元的货款,在点击支付后她满意的关闭电脑。
两天后,客户打来电话,称根本没有收到货款。刘彩霞心想,难道网银转账延迟了,她赶紧登陆网银查询,核对账号发现,糟了,账号错了一位,这十万块不知道给了谁。心急如焚的她赶紧跑到银行,经过查询发现10万块转给了沅江市茶盘洲镇一位村民,叫李康。5月12日,刘彩霞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
7月3日,沅江法院泗湖山法庭开庭审理此案,李康辩称这笔款项是自己的一个亲戚汇给自己的。刘彩霞拿出自己的网银转账记录,李康又称自己对这十万块的事一无所知,再想想。因为自己目前有好几张储蓄卡,可能搞混了。法庭上,法官严肃地告诉李康,这十万块属于不当得利,按照法律规定,没有合法依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
经过法院的耐心工作,双方均愿意调解,李康愿意返回刘彩霞误转的十万块。
法官提醒:利用网银转帐或去银行转账汇款时务必仔细核对各类凭单,看清帐号和姓名再进行操作,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