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申请执行,9月11日便领到执行款。这是申请执行人何述初万万没有想到的。
2011年3月,被执行人高某做生意缺少资金,向好友何述初借款5万元,约定一年还清。到期后,高某以种种理由推迟还款期限。今年6月,何述初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开庭审理,判决高某归还何述初本金及利息6.25万元。判决生效后,高某外逃。9月7日,何述初向沅江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9月10日,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带领3名执行员将高某从怀化市桃源县押送至沅江市拘留所。9月11日,申请执行人何述初领到38307元执行款后,执意拿出1000元表示感谢,被执行法官谢绝了。
2013年,沅江法院开展了历时半年的“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通过摸索总结,该院建立和完善了快速执行机制,推出了“五个快速”执行模式,大大提高了执行效率。
“快速执行模式”即快速传唤或寻找被执行人、快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快速控制被执行人财物、快速组织执行和解、快速兑现执行款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结案。为了确保“快速执行模式”收到实效,该院成立了快速执行领导小组,对重大案件、上级督办案件、人民群众反响强烈的案件、弱势群体申请执行的案件启动快速执行机制,受案后举全局之力,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装备,迅速发出执行通知书,立即实施查封、扣压、划拨等强制执行措施,防止被执行人收到执行通知书后藏匿、转移财物。今年1—8月,该院采取快速执行模式成功执结案件83件,占执行案件总数的31.2%,快速执结标的额1900余万元,占执行标的总额的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