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司法作风建设,沅江法院从细节入手切实整治司法工作中的“六难三案”突出问题,努力提高诉讼服务水平。
谁接待,谁负责,杜绝“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要求每一位干警树立群众观点,来访人员询问时,法官干警接待要热情礼貌、用语文明。当事人询问有关诉讼、法律知识或有其他问题需要解决的,接待人员应耐心解答,无法解答的,指引当事人到有关庭室询问、解答;不属法院解决和管辖的问题,应告知解决问题的单位和部门,切实帮助解决来访人员的实际问题。来访人员是老、幼、病、残、孕或有其他急需帮助的情况,应给予特殊的照顾和帮助,为其解决问题提供力所能及的方便。
立案把关释明,诉讼执行提质效,破除“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的问题。要求立案时把好审查关,符合法定条件的起诉都应依法受理,不擅设门槛。对于不符合条件的案件做好法律释明,引导当事人理性诉讼。加强对案件审判流程的监督,充分利用数字应用系统,要求在审限内尽快结案。采用“快速执行模式”,快速传唤或寻找被执行人、快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信息、快速控制被执行人财物、快速组织执行和解、快速兑现执行款物,力争在最短的时间内快速结案。
加强廉政监督,监督从案件进门起, 解决“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问题。落实沅江法院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的监督责任,加强裁判文书上网、推行各类司法公开活动,形成强有力的内部和外部监督机制。案件从进门立案起就进入全面全程监督中,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建立健全问责机制,严查违纪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