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法院为拓宽民意沟通渠道,建立对已结案件当事人实行回访的制度,有效杜绝法官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助推廉政建设深入开展。
沅江法院纪检组、监察室抽调了6名兼职廉政监察员组成3个回访组,采取上门回访、电话回访和填写回访意见登记表等方式,对沅江法院2014年1月到9月的审执结案件,抽取100件案件,回访当事人(或代理人)223人,填写回访意见登记表223份。回访的案件部分从审判、执行信息管理系统中随机抽取,部分是领导批示、重点案件以及群众关注的焦点案件。为提高回访实效,回访前院党组对回访工作进行了精心部署和安排。
回访内容主要包括,案件承办人是否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利益,接受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吃请或送礼;案件执行款物、人身伤害赔偿款的收取和领取情况;案件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对案件承办人的审判作风、公正、廉洁情况的总体评价意见等。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当事人,以实际行动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沅江市人民法院汇总的223份《案件廉政回访意见登记表》显示,没有一位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对沅江法院法官审判作风和廉洁司法提出质疑。深入开展案件回访工作,增进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理解,进一步提高了司法公信力,推动了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