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4日,四季红镇长征村支部书记刘汉才去阳罗法庭咨询法律疑难问题,走到法庭门口才想起那天是周末,正要转身时庭长黄志威叫住了他。刘支书见三位法官都在场,直截了当说明来意,法官耐心解答完已接近中午,刘支书想请三位吃饭,黄庭长却热情留他在庭里吃工作餐。饭桌上四人谈笑风生,简单的饭局充满了浓浓的警民情。
这是沅江法院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来,干警作风又一个新的转变。以往,法庭干警在法庭不愿住、不便住的现象普遍存在,到了周末或下班时间,群众有诉求很难找到法官。今年,沅江法院坚持制度建设和环境改善两手抓,推行“432”工作制,即每人每周在法庭办案、住宿、入户调研走访分别不得少于4天、3晚、2次,八小时之外由庭长排出值班表,报院纪检监察室,以便查岗,迫使法庭干警从“走读”变“住读”,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深入基层、服务群众、化解纠纷。
为了从根本上扭转法庭干警长期存在的“走读”现象,我院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出台了《关于法庭干警“走读”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庭长职责、考勤纪律、岗位目标、奖惩措施等,不管是正常工作日还是节假日,单位督查或群众举报无人值班的,初次扣除当班干警和庭长一个季度的绩效奖金,两次以上者,扣除全年绩效奖金,对庭长实行引咎辞职。法庭案件不得到院机关开庭审理,每发现一次,扣除庭长和承办法官绩效奖金200元。
法庭干警实行上下班、值班和“夜宿”签到登记制,严格落实“四定”(定时间、定地点、定次数、定专人负责)原则,每天上午8点、下午6点(冬春季5:30)到签到牌签到,外去办案不能准时赶回签到的须向庭长报告。院纪检监察室对每人建立一份“住读”档案,将个人“住读”签到记录、值班处理记录、每月考评记录、巡回办案记录、下村走访民情日记等方面的情况一并存入档案,纳入年度个人考评内容。
在加强制度约束的同时,极力改善法庭工作和生活环境,使干警安心“住读”。 目前,我院新建的两个法庭均设有接待室、调解室、中小审判庭、合议室、会议室,图书室、厨房、卫生间、健身娱乐室,购置了空调、电脑、厨具餐具等设备。对旧法庭加强了食堂管理,改善了食宿和卫生条件,实现了内部联网,干警待在基层也可以与院机关共享信息资源、加强工作交流、缓解工作压力。工作和生活条件的改善,大大激发了机关干警选择法庭、扎根基层的勇气和决心。今年年初,我院在调整岗位人员时,采用双向选择相结合的方式,先由干警自愿申请,再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干警去向,计划选派7人充实到法庭,自愿报名的有12人。
今年以来,我院对基层法庭21位干警在岗情况进行了6次督查,其中夜间突击检查3次、会同市委督查局暗访1次,除23人(次)外出办案、49人(次)下乡巡回开庭、3人请假、1人去了附近的亲戚家吃饭外,其他均坚守在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