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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被授予“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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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怡爱  发布时间:2015-02-09 17:11:05 打印 字号: | |
  最近,湖南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作出决定,授予长沙血液中心等164个单位“湖南省文明卫生单位”称号,沅江法院榜上有名。

  近年来,沅江法院将文明卫生工作纳入日常性事务,作为绿化环境、优化生态、美化生活的宜居工程来抓,制定了《创建省级卫生文明单位工作方案》,添置了卫生和健身设施,开设了文化走廊和观赏鱼塘池,办公办案场所每天进行一次清扫,每月进行一次文明卫生检查,办公区域绿化率达40%以上。走进沅江法院,道路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花草争奇斗艳,空气清新爽洁,干警文明礼貌,使人感到心旷神怡,仿佛荡漾在春天的美景里。

  荣获这一殊荣的,在益阳市还有27个单位,但在法院系统是唯一一家。
责任编辑:周子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