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沅江法院推出六种调解方式,加大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的调解力度,连续四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收到了判决无上诉、调解无反悔、执行无拖案、案件无信访的“四无”效果。
——立案调解。立案过程中,发现原告人赔偿要求过高时,立案人员详细讲解民事赔偿的法律依据,指导合理计算赔偿额度,促使双方尽早调解结案。今年以来,受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1件,其中5案当天立案,当天调解结案。
——送达调解。针对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被告人希望少赔钱、轻判刑的心理,在送达刑事附带民事诉状时,向被告人讲清主动赔偿争取原告人谅解,可依法从轻承担刑事责任的法律规定,促使被告人积极履行民事赔偿责任,以最大的诚意消除对方怨恨,争取双方调解结案。
——庭前调解。在立案和文书送达过程中未能促成双方达成调解意向的案件,开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就附带民事部分进行庭前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近年来,我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近八成是在庭前调解结案的,既减轻了群众诉累,又提高了审判效率。
——庭中调解。根据案件事实和被告人的履行能力,在法律允许的前提下,从有利于双方和睦相处的角度开展调解工作,引导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自愿达成赔偿共识。必要时由法庭根据案件事实提出折中调解方案,尽可能缓和当事人双方的矛盾。
——庭后调解。在用好用足上述方法后,仍不能达成调解意向的,审判人员采取“冷处理”的方法,在审限内给当事人双方一定的时间考虑,在其情绪逐步缓和后,再次组织协商,力争闭庭时达成调解协议。
——兑现调解。对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要求被告人庭前履行赔偿责任,确需延期履行的特殊案件,组织双方约定履行期限,并由担保人提供财产担保。由于调解得力,兑现到位,我院刑事附带民事案件执兑率连续四年稳定在98%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