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4日,是“五•一”节假日后首个工作日。上午8时20分,当事人童某一走出沅江法院立案大厅,就迫不急待地问代理律师今天立案为何这么快?贺伟春律师告诉他:“从今天起,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今后打官司我们省事多了!”
在立案大厅休息区,年过七旬的当事人何某指着法官给出的“立案材料补充清单”,一项一项地讲给老伴听。当他们正要起身离开时,立案庭庭长覃锐国走了过去:“老人家,您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吗?”何某连忙回答:“你们写得这么清楚,我们懂了,谢谢法官!”
为了实现立案审查制向立案登记制的顺利过渡,5月4日,分管行政审判的黄丹副院长和分管立案工作的蔡立平副院长一大早就来到了立案大厅坐镇指挥,亲自解答当事人法律疑难,行政庭庭长唐阳坤、立案庭庭长覃锐国负责指导群众诉讼和服务工作,立案庭其他工作人员有的帮忙代写诉讼状,有的详细告知或填写立案材料补充补正清单,有的认真办理立案登记手续,各项工作既有分工,又有配合。这天,虽然前来立案的当事人比往日有所增多,但整个立案大厅秩序井然。
上午10时许,迎来了当天的立案高峰,副院长蔡立平向大家介绍,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目的是方便群众诉讼,从制度上解决法院“立案难”问题,从根本上保障当事人的诉权。今后,除涉及危害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危害国家安全、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破坏国家宗教政策的案件外,其它案件保证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登记立案。对提交的材料不符合形式要件的,法院将及时释明,并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全面告知应当补充补正的材料和期限。对有案不立、拖延立案、人为控制立案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截至当天下午5时,沅江法院共登记立案19件,接待当事人咨询37人次,解答法律疑难12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