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21日下午1点57分,笔者(阳罗法庭工作人员)正在睡午觉时,接到庭长黄志威的电话:“刚才调解好了一个案子,当事人急着去赶车,辛苦你来一趟院里,开车送她去车站搭车好吗?”笔者迅速赶到法院,从当事人张某一迭连声的感谢中获知了庭长黄志威牺牲中午休息时间开庭并调解结案的来龙去脉。
据了解,这是一起闪婚闪离的离婚纠纷案件。原籍安乡县的原告刘某与阳罗洲镇王某于今年3月年通过网络聊天而相识相恋,认识不到3个月就到民政局办了结婚证。结婚后由于家庭琐事矛盾频发、争吵不断,结婚才2个月多月后开始分居,加上至今未生育子女,婚姻基础不牢固,又经常互相猜疑,原告遂以感情破裂为由诉至法院要求离婚并要求分割夫妻财产。而被告矢口否认双方感情破裂,坚决不同意离婚,并扬言“竟然想甩了我,我就是不离婚,开庭我也不会来,拖都要拖死她!”
此案定于9月24日下午3点整开庭。9月20日晚原告给黄庭长打电话恳求提前开庭,因其母亲在安乡县人民医院住院已经病危,她要马上赶去看望陪护,并且已经买好了车票。因为上午时间已经排满,考虑到原告的特殊情况,在征得被告同意之后,黄庭长决定克服困难,牺牲中午休息时间,为当事人审理此案。在食堂吃完中餐之后审理工作马上开始,经过一个多小时的调解,化解了双方的矛盾对立情绪,促使原本剑拔弩张、针锋相对的原被告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之后,黄志威又忙着制作调解书,并找院里管理院印的同事盖章。当盖着鲜红院印的调解书交到原、被告手中之时,已经是下午1点55分了。因原告急着去赶车,黄志威安排笔者开车送原告去车站,笔者遂获知了上述故事的始末。
为民宗旨在心头,“午间法庭”解民忧。沅江法院阳罗法庭干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群众减了诉累,为社会添了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