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响执行强音 破解执行难题
在沅江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上,沅江法院院长张立新向大会报告执行工作,顿时,潮水般的掌声在会场久久回响。这掌声凝聚着赞许,同时也凝聚着期待。他们究竟有哪些非凡的举措和可喜的成绩赢得与会代表如此肯定呢?笔者最近采访了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张立新。
笔者:执行工作历来是各级人民法院的“老大难”,沅江法院近几年来在破解执行难题上取得了不错的成绩,目前,沅江法院的执行工作是一个什么样的现状?
张立新:2013年以来,沅江法院把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来抓,扎实开展了一系列执行活动,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缓和。三年共受理执行案件1466件,结案1287件,其中执行和解253件,结案率达87.8%;执结标的1.56亿元,执行标的额到位率为89.3%。这两项指标均处于益阳法院系统领先行列。
笔者:通过三年的摸索和实践,你们积累了哪些成功的经验?
张立新:经验谈不上,因为执行工作没有模式可循,只有不断摸索才能不断提高。回顾三年来所做的工作,我们主要是抓了以下四项工作。
一、强化执行管理,规范执行行为
1、完善制度,科学管理。2013年,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2次召开专题会议,5次改稿,重新修改和完善了原有的5项规章制度,新制定了《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细则》、《超执行期限追究办法》,执行工作基本上做到了以制度管人、以制度管事,以制度促管理、以管理促效率。
2、量化目标,彻底打破“大锅饭”。对执行人员按序号排列,执行案件录入电脑,依序随机分配。案件确定到人后,除按规定必须回避外,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挑三拣四。年底实行综合考核,考核内容量化为案件承办数、结案数、执结周期、办案成本、群众满意率等12个方面,逐人逐项打分,不论职务,不分年龄,考核分数作为衡量执行人员年终绩效奖金的唯一砝码。措施刚出台时有人抵触,但我们还是坚持下来了,而且起到了很好的激励作用。
3、强化监督,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对评估、拍卖等容易滋生腐败的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由当事人提出申请,分管院领导审批,纪检监察部门派人现场见证,司法鉴定中心通过电脑抽号,随机确定中介机构,其中缺少任何一道程序,当事人有权提出质疑,有权要求整改。对依法采取查封、冻结、划拨等强制措施的,事后及时告知被执行人。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违反程序、贪赃枉法的,一经查实严惩不贷。两年多来,没有一人因违纪违规受到过查处。
二、加大执行力度,积极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
1、摸清底子,建立台帐。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多半是双方当事人分岐大、或一方不讲诚信、或被执行人家庭确有困难的案件,对待这类案件,要找准根源,对症下药。2013年初,我院对历年积案进行了拉网式清查,对清理出来的案件,根据案件性质、被执行人家庭经济状况、执行难易程度,分门别类建立信息库。共清查各类积案194件,建帐194册,其中有财产可供执行但被执行人下落不明或态度顽固、不予配合的22件,被执行人经济条件一般,通过做工作有望执行和解的13件,既无财产又不配合的159件。
2、穷尽手段,各个击破。被执行人态度较好,有望和解执行的,敦促双方签订协议,约定期限。对拒不履行法定责任的被执行人,用好用足法律赋予的权力,依法查封、冻结、划拨其财产。对煽动群众闹事,使用暴力抗拒执行的,一律拘留。我院通过电视台、网站等媒体向社会公开“老赖”名单35人,司法拘留68人,拘传128人,将3名规避执行且情节恶劣的被执行人,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
被执行人胡某因交通肇事致人重伤,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胡某四处逃避,执行人员七年内4次南下广东、云南,北上河南、吉林等地寻找,花费了不少人力财力。2014年除夕,得知胡某已经回家过年,负责该案的3名执行人员连夜赶往胡某家。胡某恼羞成怒,纠集亲朋戚友手持铁棍、砍刀公开对抗。接到增援报告,市委政法委抽调4名特警协同法院干警火速赶赴现场,当场拘留为首分子2人,分散群众40多人。迫于法律尊严,胡某在押上警车之后叮嘱家人兑现了部分赔偿金,余款在限定的期限里打进了法院指定的账上。
三、创新执行机制,增强执行实效
1、多方联动,共同发力。2013年,院党组针对以往人民法院民调工作徘徊不前的状况,查摆问题,总结教训,决定以执行工作为突破口,集中开展清理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专项行动,此举得到了市委的重视与支持,在专项行动实施大会上,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莅临会场,亲自动员和部署,公、检、法、司的“四长”分别作了表态发言。党政领导高度重视,鼎力支持,政法机关强强联手,共同发力,集中破解执行难题,在沅江乃至全省政法系统还是首次。
为了确保专项行动收到实效,我们建立了高规格的组织机构,领导小组下设协调指挥、集中执行、后勤保障、宣传报道四个小组,其中集中执行小组又分三个小分队,每个小分队由一名院领导挂帅,配备4名执行员、2—3名公安特警,按照“三定一包”的原则,案件包干到组到人,限期执结。
此次行动历时6个月,共执结各类案件346件,其中十年以上陈年老案27件,执行标的7853万余元,执结率、执行标的到位率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
2、刚柔相济,力促和谐。在加大力度攻坚克难的同时,讲究执行策略,刚柔相济,尽量促成执行和解。对被执行人是弱势群体的,尽可能做通思想工作,防止矛盾激发。
多年执行未结的王某与符某、刘某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执行标的11.3万元。被执行人符某的妻子患脑瘫多年,三个子女都在读书,靠政府低保维持生活,承担担保责任的刘某虽然家境稍微好点,也没有能力履行全部责任,执行人员先后6次上门执行,始终难以结案。今年,院党组考虑到该案的特殊性,与当地党委政府、民政部门协商,帮助解决特困救济15000元,法院给予司法救助3000元。该案最终以6.5万元达成执行和解协议。目前,赔偿金已陆续兑现到位。
2013年至今,共执结民生案件387件,其中涉及农民工的案件78件,为农民工追回工资483万余元,为弱势群体发放司法救助资金11.4万元。
四、强化保障机制,提升办案能力
1、配齐队伍,增强力量。去年初,我院进行岗位轮换,全院仅调整7个岗位,在办案力量严重不足的情况下,执行局调出1人,新增3人。除了一名院领导专职担任执行局局长以外,还配备了2名副局长、1名法警大队大队长、2名副大队长和1名政委。无论是人员数量还是班子力量,在全院所有庭室中都是最多最强的。
2、强化训练,提升本领。上级法院组织的各种业务培训、办案竞赛、技能比武,不管办案经费如何紧张,执行人员优先保障。两年多来,我院组织执行人员进行军事化训练12场,其中与公安特警、武装警察联合演练3场,执行人员的体能、技能、处理突发性事件的应变能力均有所提升。2014年,我院法警大队被授予“全省五星级法警大队”称号。
3、加大投入,增强保障。2013年,新的审判大楼搬迁后,在分配办公用房时优先满足执行局和法警大队的需求,将三楼西则全部分给执行局,局长、大队长、政委每人1间办公室,其他人员两人一间办公室。另外还投资30多万元购买了健身器材。今年,我院又投资10万元建立了执行指挥中心,并与全国6家银行实行联网,被执行人基本情况和银行信息,通过执行指挥中心一目了然,只要输入被执行人身份证号码,在内网就可以查封、冻结和划拨银行存款。
笔者:您认为沅江法院的执行工作还有哪些薄弱环节呢?
张立新:通过几年的努力,执行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很大的差距。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执行人员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有的刚从学校走上工作岗位,社会经验、办案技巧、临危胆识,一时难以适应错综复杂的执行工作。有的执行人员来自外市甚至外省,语言不通,沟通困难,缺乏做执行和解的优势。个别执行人员作风拖沓、态度粗暴,不善于化解矛盾,简单案件复杂化,既加重了执行工作的难度,又造成了少数当事人不满。
二是执行人员年龄老化。由于进入法院的门槛太高,执行队伍青黄不接。我院现有执行人员17人,最大的55岁,最小的24岁,平均年龄为45岁,队伍老化,遇到重大疑难案件时力不从心,影响了执行率的提升。
三是经费紧张,办案装备相对落后。今年,市财政核准给我院的包干经费很难满足办案成本的增长。有的执行案件需要往返市内外甚至省内外多次,一件执行案件光差旅费多的上万元,平均不低于2000元,按400件执行案件计算,每年需要执行经费80多万元。目前,执行局仅有一台警车,遇到集中执行时,交通工具有限,难以满足执行工作的基本需求。
笔者:恕我直言,您担任沅江法院院长以来,狠抓了干警队伍建设和司法作风的整改,精心部署、广泛开展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执行活动,成功破解了一大批执行积案,但社会对法院的执行工作这一块,仍然有各种不同的说法,您是怎么看待的?
张立新:有的当事人官司赢了却很难执行到位,因此认为法院执行不作为,当事人有怨言我理解。但法院也不是万能的,需要社会各界的理解与支持。比如遇到以下情况,法院就一筹莫展。
一是申请执行人风险意识淡薄,被执行人一贫如洗,导致执行无法到位。近几年,我市民间借贷纠纷、非法集资案件呈上升趋势,分析原因,一是被执行人不讲诚信,见利忘义,二是申请执行人贪图利息,缺乏风险意识,案子一旦进入执行程序,就把法院当“讨债公司”。泗湖山镇81岁的王某借款3万元给60多岁的单身老人蔡某开公司,双方约定还款期限2年、利息3分。2014年,蔡某因公司倒闭无还款能力,法律文书生效后,王某背着被子睡到执行局,到法院食堂按时就餐。像这种情况,每年都要发生不少。
二是有的当事人不予配合,查找被执行人财产线索难,导致执行案件久拖难结。阳罗洲镇严某与肖某过失伤害一案,严某声称被执行人肖某有房、有车、有存款,但经执行人员多次查实,肖某除3亩鱼塘,再无其它可供执行的财产。去年12月,执行人员再三叮嘱严某,一旦肖某干塘销鱼立即报告,严某回答:“那是你们法院的事,我不可能天天守着他!”后来发现肖某的鱼卖了,严某到执行局大吵大闹,指责法官不作为,还砸毁了2张办公桌椅。
三是个别申请执行人缺乏修养,恶意攻击、污辱执行员人格,故意制造紧张局势。申请执行人杨某,52岁,是一名农家妇女,案子进入拍卖程序才7天就逼着法官要钱,不给就当众脱掉裤子,大声叫喊法官非礼。遇到这种情况,男干警跟她讲道理、做工作实在尴尬,一走了之又担心她情绪失控发生意外。
四是赔偿金额巨大,被执行人倾家荡产也难以履行法定责任,导致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时有发生。这类案件主要集中在交通肇事民事赔偿部分,被害人伤残严重,赔偿金额巨大,而大多数肇事司机都没有购买保险,即使变卖全部家当也无法承受巨大的赔偿压力。2012年,林某被郭某的摩托车撞成植物人,法院依法判决郭某赔偿林某各种费用102.8万元,郭某四处借钱,筹措40多万元后再也无能为力了。林某家属到处上访、申冤,严重干扰了有关机关的办公秩序。
五是被执行人执意逃避,而法律赋予执行人员的权力受条条框框的束缚,影响了执行人员的积极性。明知被执人有财产、有车辆,但查实时所有权是别人的,遇到这种情况,法官束手无策,既不能查封、扣押,也不能抓人。有的被执行人明明在家,法院传唤时他说在外地,法官无权使用卫星定位装备,导到被执行人难找,申请执行人有意见,法官也有苦难言。
六是地方保护主义思想严重,工作不配合,以各种理由进行干涉,导致执行工作步履艰难。被执行人是村民或居民的,执行人员到村委会、居委会了解情况,很难听到真话。送达传票,当事人有意回避时,基层干部既不提供信息又拒绝代收。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的,单位领导怕得罪人,不愿配合,也不敢配合,甚至有的部门以单位利益为重,以权压法,找各种名义搪塞、阻碍执行工作。
笔者:今后,您对执行工作有何新的打算?
张立新:主要是抓好以下五项工作:
一是大造舆论氛围,形成执行工作高压态势。采取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识。充分利用电视、网站、手机短信平台等媒体,对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老赖”进行曝光,以强大的宣传攻势敦促被执行人履行法定责任。
二是强化责任意识,提高执行人员办案能力。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岗位目标考核办法,增强执行人员的责任感,真正做到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心中有压力。强化错案责任追究制,不断规范执行行为,拉大绩效奖金分配差距,努力提升执行人员的办案能力和积极性。
三是提升执行效率,积极维护胜诉人合法权益。清积行动虽然暂告段落,但任务依然紧迫。今后一个时期,重点是加大对外逃人员的执行力度,对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力争受理一件,执结一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及时沟通,先礼后兵,尽快促成执行和解。
四是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执行工作长期健康发展。一方面,主动争取市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领导机关的重视与支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整合司法资源,形成执行工作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另一方面,建立健全执行工作优抚机制,对特困当事人实施司法救助,最大限度地彰显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五是改善办案条件,增强物质保障能力。严格按照省高院的要求,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的支持,将执行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年度预算,逐步改善执行工作的交通、信息、保障等方面的物质装备。进一步完善执行指挥中心的配套设施,确保执行工作尽快进入科学、高效的发展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