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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旬老人闹离婚 法官耐心调解好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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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艳阳 邱权  发布时间:2016-01-07 09:23:23 打印 字号: | |
  2016年1月6日,沅江市人民法院泗湖山法庭调解了一起八旬老人离婚案件。两位老人,二十年前牵手,却在八旬高龄,闹上了法庭。

  79岁的吴勇(化名)老人是北京知青,当年插队到沅江市茶盘洲镇。1994年,丧偶后的吴勇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样丧偶的陈英(化名),同年7月登记结婚。多年来,二人共同生活,相互照顾,未曾想耄耋之年却产生了许多矛盾。

   2015年11月,吴勇老人提起了离婚诉讼,随即撤诉。而12月底,陈英又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庭审中,两位老人向法官陈述道,在2015年7月,吴勇回到益阳一家敬老院生活,陈英则住在长沙的女儿家。自吴勇回到益阳后,二人没有一起生活,与其子女间产生了一些矛盾,常有争吵辱骂,两人感受到夫妻双方已无法继续共同生活。受理该案后,针对这起特殊的离婚案件,承办法官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与两位老人及其子女的交流,帮助他们解开心结,梳理感情纠葛。法官安抚了两位老人的情绪,发现双方婚姻确无存续的可能,争取对婚姻纠纷调解解决,最后双方就离婚问题和财产分割达成调解协议。

  近年来,老年人离婚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对于这类纠纷, 沅江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积极与老年人双方及其子女、亲属进行沟通,多做思想工作,缓和双方情绪,耐心调解。
责任编辑:张怡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