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沅江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沅江法院在市委的领导、市人大的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在市政府、市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认真执行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的决议,各项工作基本上达到了预定的目标。全年受理各类案件4408件,审执结4083件,结案率为92.6%。
(一)审判执行突出了公正高效
刑事审判坚持宽严相济,严打罪犯保障人权。受理刑事案件396件,审结365件,结案率92.2%。坚持严打方针不动摇,依法惩治了一批“两抢一盗”、故意伤害、贩卖毒品、非法集资、制造销售伪劣假冒物品等人民群众疾恶如仇的违法犯罪行为,判处罪犯684人,社会安全指数稳中有升。严格量刑标准,把准事实依据,确保每一件刑事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2014年,无一例发回重审案件,无一例重大改判案件。注重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调解,依法保护受害人合法权益,最大限度保障其应有的经济赔偿。全年审结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67件,判决12件,调解55件,调解率82.1%。
民商纠纷积极稳妥化解,维护社会和谐有序。受理民商事案件3006件,审结2818件,结案率为93.8%。其中受理合同纠纷案件1590件,结案1507件;受理离婚、抚养、赡养、继承等家庭纠纷案件994件,结案904件;受理侵权纠纷案件395件,结案386件;受理“三农”案件6件,结案6件;受理企业破产案件21件,终结15件。在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时,我院慎之又慎,不随意立案,不草率裁决,防止个别私营企业借破产逃废债务,损害他人利益。审理过程中,始终把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地方经济健康发展放在首位。2014年,我院采取清收呆账、变卖财产、银行贷款等方式,优先发放职工工资1263万余元,协同有关部门帮助解决社保人数2346人。对产品销售有市场、技术更新有潜力、发展壮大有后劲的亏损企业,灵活运用认债、认股、变卖等方式变现资产,帮助企业走出困境。
行政诉讼监督支持并重,促进权力规范行使。审理行政案件,我院始终秉承一条原则,严格依法办案,不偏不倚,不官官相护,既依法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维护法律尊严,确保国家政策落到实处,确保重点工程建设顺利进行,又依法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全年受理各类行政诉讼案件233件,审结229件,结案率98.3%,其中经法院协调和解,原告申请撤回起诉221件,判决维持行政机关决定2件,判决行政机关败诉6件。审查非诉行政执行案件168件,结案168件,结案率100%。行政审判工作连续五年稳居全省法院系统领先行列。
执行工作强化内外合力,保障群众合法权益。去年以来,我院把破解执行难题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重塑法院良好形象的重要举措来抓,以市委政法委牵头,联合公安、检察、司法集中开展了清理执行生效裁判文书专项行动,司法拘留了一批公开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在社会上产生了强烈的震慑作用。今年,我院扩大执行范围,强化执行责任,巩固执行效果,按照“四定一包”的原则,分成4个执行小组,重点加强了对长期外逃对象的执行力度。共受理执行案件605件,执结503件,执结率83.1%,执行标的15.4亿元,追捕外逃人员7人。这一举措得到了省高院和益阳中院的充分肯定。
立足发展履行审判职能,不断延伸服务领域。今年,我院把依法履职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按照“一个重点项目、一个骨干企业、一名责任领导、一名联系法官”的原则,开展了一系列“入企业、助发展、保稳定”的对口服务活动。对在重点项目建设中出现的因拆迁补偿、安置、资金流转、行政处罚等引发的民商事纠纷、行政纠纷,提前介入,及时化解。对确需进入诉讼程序的,依法指导诉讼。涉诉案件符合法定条件的,当天起诉、当天立案、当天交办。2014年,我院与23家骨干企业建立了联系点,院领导带头深入企业,帮助修改、完善购销合同240多份,为企业追回欠款1.26亿元,3家企业走出低谷重现生机。
(二)审判管理注重了机制创新
实行末位淘汰制度。司法质效全部量化到个案,评查到个人,按分数高低依次排名。季度考核排名倒数三名的法官,由分管院领导进行一对一帮扶,连续四个季度排名都在倒数三位的,调离审判执行岗位。季度考核排名最后一名的部门,取消其负责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全年两个季度排名都在最后一位的部门,对其负责人引咎辞职。
严格责任倒查机制。对发回重审和重大改判案件,上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提出意见和督办案件,人民群众或案件当事人举报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案件,进京上访案件,违反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案件,本院审查发现有瑕疵的案件,一律实行责任倒查。这项制度,早在2012年就已经出台,今年,我院进行了完善和补充,措施更加严格,处罚更加到位,已成为法官办案的行为准则,冤、假、错案和人情案基本杜绝,上诉案件、改判案件、发回重审案件逐年下降。2014年,评查各类案卷4408卷,发出评查通报4期,限期整改问题42个,案件上诉率、发回重审率、重大改判率同比分别下降4.2%、19.5%和2.6%。
虚心接受各界监督。今年,我院加大了司法公开力度,明确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审判机密和个人隐私外,其他审务一律公开。裁判文书除部分按规定禁止公开外,其余全部进行了上网公布。全年开展庭审直播10场,远远高于益阳市法院系统平均水平。重要案件、重大举措,主动向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同时,还加强了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的联络沟通。2014年,我院邀请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执法监督员旁听案件审理9次,评议司法作风3次。“12•4”国家首个宪法日,成功举办了沅江法院首个开放日活动,邀请各级领导、代表委员近60人检阅了法官升国旗、宣读法官誓词仪式,观摩了案件审理全过程,观看了法院宣传片,参观了法院文化展览。
去年“两会”期间,有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反映,法院设置自动控制玻璃门是一种衙门作风,收到提案后,我院迅速进行整改,两扇自动控制玻璃门白天全部敞开,并在大厅入口安排了法警和保安值班,负责接待和引导人民群众咨询、诉讼、信访,还增设了办公区域示意图,开通了“老弱病残”无障碍通道,充分体现了人民法院的人民性。
(三)司法作风贯彻了群众路线
广泛开展巡回办案活动,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过去相当长一段时期,领导不办案或基本不办案在我院已司空见惯。今年,我院出台得力措施,敦促院领导重返审判岗位,深入基层,贴近一线,带头办案,巡回开庭。该措施规定院领导全年办案数不得少于5件,庭长不得少于所在庭人均办案数的二分之一。全年开展巡回审判113次,同比增加36次,其中,诉前调解28件,调解撤诉9件,当庭结案72件,化解群体性纠纷4件。
加大调解力度,及时解决人民群众诉讼难题。把调解作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结事了的首选方式,贯穿于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全过程,充分利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机制,快速稳妥化解矛盾纠纷。一年来,调解结案2139件,调解率53%。去年11月,四季红镇17名农民工与承包商发生劳务合同纠纷,多次到市委政府上访。该案进入司法程序后,我院指派2名调解能手深入该镇安心村和五星村先后作了6次调解,促使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除夕前一天,17名农民工高高兴兴领到了辛苦钱。
妥善化解信访案件,最大限度减轻群众诉累。2014年,我院调整和充实了信访工作组织机构,一把手亲自抓,分管副院长具体抓,庭、室、局、队负责人配合抓。完善了信访责任追究制,信访案件实行源头追究,哪个部门引发的信访案件,所在单位负责人和承办法官负责接待、全程处理,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责任。同时,单独建立台账,一案一档,限期处理、限期回复。还建立了风险评估体系,在立案、审判、执行过程中综合考虑案件风险系数,形成信访预警机制。对有可能引发信访的苗头,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减少群众来回奔波,避免当事人劳民伤财。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49件次,其中有3人不服我院判决但未提起上诉,另外有8人对执行没到位有不满反映,涉诉信访类案件群众满意率为92.6%。
大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率,促进司法民主。积极提供人民陪审员培训机会,充分保障其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权力。2014年,派出6名陪审员去益阳中院学习、3名陪审员到省高院培训。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达100%。
(四)队伍建设坚持了从严治警
年初,我院把加强队伍管理作为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首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一名副院长牵头,办公室、政工室、审管办、监察室、基层法庭各派一名负责人参与的制度建设起草小组,历时2个月、7次改稿、2次召开院务会讨论,最后提交院党组会议审核通过,形成了《沅江市人民法院规范化管理制度汇编》,全文97000余字,共四大块33项制度。以铁的纪律、过硬的约束机制实现了法官队伍由人管人向由制度管人的转变。
为了从根本上解决基层法庭远离机关、管理失控、群众诉讼难问题,我院针对法庭管理出台了7项硬性规定,法庭干警每周在法庭办案时间不得少于4天,周末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各级督查或群众举报无人值班,每人每次扣除年终绩效奖100元。制度出台后,对基层法庭在岗情况进行了6次督查,其中夜间突击检查3次,除23人(次)外出办案、49人(次)下乡巡回开庭、3人请假外,其他均坚守在法庭。
由于制度健全、措施过硬、处罚到位,一年来,务实清廉的司法作风已成为法院干警的一种自我追求。中餐饮酒、茶馆谈工作、接受他人请吃请送、庭审不规范等不良现象得到了有效控制,案件质效明显提升,法律裁判文书合格率达100%,优秀率达93%。2014年,沅江法院被评为全省法院系统法庭建设两个先进单位之一。
各位代表,以上成绩的取得,得益于市委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支持,得益于上级法院的关心与指导。在此,我谨代表法院党组及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委员,并通过你们向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过去的一年,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极少数干警思想滞后、方法简单、作风漂浮、宗旨意识不强,离人民群众的期盼相差较远。二是个别法官片面追求法律效果,缺乏全局观念,案件结了,麻纱却未了结。三是执行难问题依然存在,被执行人正在服刑期间,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件难以执行;被执行人长期下落不明,执行通知书无法送达;被执行人家庭困难无履行能力,执行很难到位等等。
二、2015年工作思路
2015年,沅江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毫不动摇地服从党的领导,接受人大监督,深入持久开展“人民法官为人民”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改进司法作风,提高审判质量,加大执行力度,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沅江经济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加大服务力度,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紧扣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开展审判和执行工作,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突发性事件的司法应对,依法处理好影响沅江发展大局,特别是重点项目建设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实实在在的工作业绩,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
(二)提升司法质效,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以司法公开为途径、公正司法为追求、提升司法公信力为目标,进一步强化审判管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完善审判绩效考评,严格量刑标准,把准量刑尺度,规范审判执行权。继续推行错案追究制,提升一线办案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效率意识,确保每一件案件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历史的检验。积极发挥司法的教育、引领和示范作用,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意识。
(三)深化司法为民,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
牢牢抓住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权益保护、公平正义等问题,妥善处理劳动争议、土地征收、交通肇事、医患纠纷、社会保障等民生案件。进一步完善“一站式”诉讼服务、巡回审判等便民措施,零距离服务人民群众。严厉打击刑事犯罪,提升社会安全系数。加大农民工工资追收力度,健全司法救助体系,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监督支持依法行政,促进官民和谐。强化执行联动机制,着力破解执行难题。
(四)坚持阳光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
严格按照上级要求,依法有序、积极稳妥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加快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公开审理的案件,庭审全过程一律公开。积极推行庭审网络视频直播,对社会反映强烈、群众普遍关注、宣传教育意义大的案件,实行网络视频同步直播,让更多的群众走近司法、监督司法、受益司法。
(五)加强队伍建设,着力增强司法保障能力
教育法官牢固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意识,忠实履行国家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和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关系。积极探索法院人才培养模式,不断完善学习激励机制,努力提升法官综合素质。推进“廉洁司法教育活动”,强化监督机制,着力解决法官队伍“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从根本上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和冤、假、错案,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真实感受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六)自觉接受监督,不断提升法院整体形象
始终坚持重大决策、重要案件审理向市委、人大报告制度,积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庭审。高度重视人民陪审员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退出机制,扩大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比例,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渠道,在阳光下收获司法公信力,在监督下提升群众满意率。
各位代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司法体制改革正在稳步推进,人民法院面临着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我们将严格奉行法官誓词,永远忠于宪法和法律,恪尽职守,秉公办案,清正廉洁,公正司法,在改革中谋发展,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落实上见成效,在巩固中求提高,为促进沅江社会长治久安、经济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