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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矛盾,解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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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石雨 任玲  发布时间:2017-05-05 10:21:20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沅江法院成功调解了胡某莲等5个原告分别起诉沅江市某商务宾馆的劳动争议案件,经过该院民一庭法官的努力,终于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且当庭兑现了协议内容。

  本案原告(被告)胡某莲、黄某姣等五人原系沅江市某宾馆员工,因不服沅江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仲裁裁决书分别向沅江市人民法院起诉。因为此案涉及到员工工资以及补偿问题,原被告双方就赔偿数额分歧较大,沅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汪学军庭长收到案卷材料后非常重视,多次亲自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通过法律释明及沟通,以增强原告对办案法官的信任感,真正做到案件的调解工作贯穿于整个案件的始终。原被告之间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且当庭兑现了协议内容。原告(被告)胡某莲、黄某姣等五人共计获得五万七千多元的赔偿款项,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沅江市人民法院民一庭在解决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时坚持以调解结案为主线。每当有系列劳动争议案件时,民一庭法官往往都是上下齐心、全庭一盘棋,每位法官都积极配合案件承办法官的工作,跟每一位当事人讲法律,摆事实,做工作,努力促使案件调解成功。调解结案一方面能适当减轻当事人的诉累,避免各方当事人因上诉、执行等问题来回奔波;另一方面能及时有效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结案的案件很多都能当庭兑现调解协议的内容,让纠纷一次性解决。
责任编辑:任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