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夜已经很深了,雨夜的天空像浓墨一样,找不到月牙和星光的一丝影子,但沅江市南大膳镇八旬老人易桂元家几束微弱的烛火还在跳跃着,静谧的夜空不时传来男女争吵声。一起赡养纠纷案正在这里开庭审理。
原告易桂元自丈夫去世后随儿子王一欣一起生活了3年,2011年王一欣夫妇双双外出打工,头两年偶尔给母亲寄些生活费回来,2013年开始王一欣音迅全无,母亲担心儿子出事,四处托人打听其下落。2015年春节,易桂元从邻村打工回来的熟人那里得知儿子在武汉开服装店,并且生意还不错。易桂元向儿子捎口信转告自己的身体状况,希望儿子尽孝心。两年过去了,王一欣依旧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愤怒之下母亲将儿子告上法庭。
开庭时间定在6月11日上午9时,但被告没有按时到庭。6月12日傍晚,原被告所在村支部书记向南大法庭庭长罗珊打来电话,说被告已经回来了,很有可能第二天就回武汉,请求法庭连夜开庭。罗珊带领2名值班干警冒雨赶往易桂元老人家,庭审刚刚开始就停电了,他们买来蜡烛,庭审照常进行。经过3个多小时的耐心调解,被告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当众表态好好赡养母亲,并打算将母亲接到武汉居住。
庭审结束后,该村支部书记对罗庭长说:“王一欣脾气特别犟,抽起风来谁也拦不住,你们3个多小时的调解就让他心服口服,完全出乎我的意料。”近年来,沅江法院认真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提倡干警打破常规作息时间,零距离服务群众诉讼,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深刻内涵,受到社会各界的好评。(文中原被告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