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泗湖山法庭定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0分在沅江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皮又生与被告刘圣、汤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皮汉良与被告刘圣、汤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
发布时间:2017-06-20 08:4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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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院泗湖山法庭定于2017年6月27日上午9时0分在沅江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合并审理原告皮又生与被告刘圣、汤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原告皮汉良与被告刘圣、汤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