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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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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婧  发布时间:2018-09-03 17:36:27 打印 字号: | |
  网上,昆山“宝马男”事件闹得风声水起,原本只是一起小摩擦,最后却演变成了砍杀事件。一时冲动酿成大祸。沅江法院近日就审结了一起由口舌之争演变的寻衅滋事案件。

  8月30日,湖南省沅江市人民法院对孙某、徐某寻衅滋事案作出一审判决,孙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杨某被判处拘役五个月。

  2018年4月4日晚,孙某搭乘一辆的士车等待同伴杨某时,的士后门未关,挡住摩托车驾驶员彭某的去路。彭某一边按喇叭一边喊的士让路,遭到孙某辱骂。彭某回了句嘴,孙某下车即对彭某拳脚相加。彭某反抗时杨某上前劝架二人又发生肢体冲突,孙某从路旁快餐店举起一条凳子砸向彭某头部,当场造成其右耳、左眉弓裂伤,又持蔑刀砍伤其右臂后与杨某一同离开现场。经公安物证鉴定室鉴定,彭某的伤情已构成轻伤二级。

  沅江法院经审理认为,孙某、杨某随意殴打他人,致被害人轻伤二级,其行为均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周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