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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造假拒执行 幡然悔悟终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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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莉  发布时间:2019-06-17 11:11:29 打印 字号: | |
  近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对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进行公开审理并当庭宣判,一审判处被告人孙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5年9月,孙某在沅江市某村部签字领取了其父亲孙大某所有的房屋土地拆迁补偿款。其父孙大某于2015年9月15日向沅江市人民法院就孙某不当得利一案提起诉讼。2015年11月20日,沅江市人民法院作出民事一审判决,判决孙某返还63000元不当得利。生效后,孙某仍不履行还款义务,孙大某只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员多次提出解决方案后,孙某仅支付了19000元。之后孙某模仿孙大某的笔迹伪造收条,谎称已全额还款,试图以欺骗的手段蒙混过关,后经执行员走访调查发现为造假。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孙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近几年,“老赖”的花招层出不穷,执行员们亦在见招拆招,对形形色色的案例大家早已司空见惯,但该案仍令人唏嘘。孙大某长年卧病在床,其子孙某未尽到赡养义务,对父亲不管不问,还将父亲用于养老的房屋拆迁款占为己有。庭审中,孙某表示认罪认罚,相信他已幡然醒悟。

  “老赖”,做不得!不孝的“老赖”,更做不得啊!

【法官提醒】 

拒执罪是法院惩罚被执行人的最严厉手段,是最后的“杀手锏”。奉劝被执行人千万不可铤而走险,心存侥幸,必有后患。
责任编辑:任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