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沅江法院执行局副局长孙智余接到线索,被执行人曹某出现在广西省南宁市。孙智余很是激动,苦寻多次终于又有了眉目。孙智余立刻向领导汇报并征得同意后,和一名干警吴俊雄迅速前往千里之外的广西南宁。
案件简介:曹某同时是两个案件的被执行人。曹某分别于2008年、2011年向申请执行人曾某、章某借款4万元、12.4万元,两人经多次催要借款未果,分别将曹某诉至沅江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判决曹某偿还曾某、章某借款,因曹某未按照判决书履行义务,曾某、章某分别申请了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曹某可供执行的财产,发现其每月可以领取退休工资,于是将他的账户冻结。但由于曹某未到沅江市人社局拍照进行身份验证,其退休工资无法打入他的账户,孙法官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曹某到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但他一直采取“躲猫猫”手段,躲在外地不肯现身。
孙法官一行到达南宁市后,先联系当地派出所请求其协助查找曹某的具体下落,确定住址后,孙法官与当地民警在曹某所在小区蹲点,通过两三天的坚持和等待,终于在11月3日下午6时左右发现了曹某的身影。
见到执行法官不远万里来南宁找他,曹某深知这次躲不过了,表示愿意回去处理退休工资相关事宜,履行自己的义务。次日,孙法官一行带着曹某回到沅江市人社局拍照验证,曹某的十余万元退休工资将于月底入账。在孙法官的组织下,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现该案已终结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