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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越1175公里的庭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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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卢莉 任玲  发布时间:2021-01-29 08:28:21 打印 字号: | |

“被告人,现在是否方便开庭?”

“是的,法官。”

“你那边能听清楚吗?”

“能听清。”

“好,本次庭审正式开始。”

1月28日上午10时许,承办法官许毅、公诉人姚声亮、被告人王某通过微信视频开始了一场跨越1175公里的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超速驾驶晋XX重型半挂牵引车沿沅江市中联大道由南往北行驶,与由西往东横穿道路的被害人肖某相撞,造成车辆受损、被害人肖某当场死亡的交通事故。经沅江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被告人王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我院于2021年1月26日立案受理被告人王某交通肇事一案。

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后,承办法官在与被告人王某的沟通中得知,王某长期居于山西省临汾市,受当地疫情管控政策,无法跨省参加庭审。鉴于疫情防控要求及当事人的特殊情况,承办法官决定采取“云庭审”的方式开庭审理本案。庭审过程各环节有序进行,现场画面清晰,声音流畅,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认罚、不上诉。

充分利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开展网上立案、电子送达、云诉讼、线上调解等工作,最大限度减轻当事人诉累,缩短了审理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仅1月28日,沅江法院利用微信开庭审理案件3起,通过技术与审判的深度融合,让调解审判等程序“走云端”,让当事人法官“零接触”,让司法为民跨越空间阻隔。


 

 

 

 
责任编辑:周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