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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江市人民法院
“审务通”移动办案平台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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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沅江市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1-08-16 11:45:24 打印 字号: | |

采购人的“审务通”移动办案平台服务采购拟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沅江市人民法院“审务通”移动办案平台服务采购。预算金额:¥ 500,000.00

 

二、拟采购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序号

品目名称

基本概况

单位

数量

预算

1

基础电信服务

包含通信套餐、200M备用互联网专线接入、30G流量、审务通加密卡技术服务等

1

50万元

 

三、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地址

1.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益阳分公司

2.地址:益阳市赫山区益阳大道东696

 

四、采购人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益阳各区县(包括沅江市)法院审务通系统均由中国移动提供,为保证与上级法院及各地区法院审务通系统对接,保证系统兼容性、延续性,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湖南有限公司益阳市分公司)处采购。

 

五、对供应商专利、专有技术等唯一性论证的意见

论证时间

2021813

论证地点

沅江市人民法院6620

论证意见

1、鉴于本项目的特殊性,且中国移动益阳分公司已长期为沅江市人民法院提供平台、专线、网络等服务,为避免重复投资及建设,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2、继续使用现有通讯平台,能够有效保障法院工作正常持续的进行保证法院的平稳过渡,避免因数据迁移可能造成的保密风险,建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3、法院作为政法单位和审判机关,其审务通讯综合业务和办公数据具有保密性和连贯性,如果改变供应商可能带来保密风险和工作停滞风险。为此,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

成员名单

姓名

职责

签名

黄芳

监督员


罗文姿

论证小组成员


汪学军

论证小组成员


任玲

论证小组成员


六、公示期限:自2021-8-16 2021-8-20 ,共计5个工作日。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反映,并抄报监管部门。

 

七、采购人名称、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沅江市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文彬

联系电话:0737-2721700

 

2、监管部门名称:沅江市人民法院政治部

地址:湖南省益阳市沅江市桔园南路与巴山路交汇处

联系电话:0737-2805681

 

  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沅江市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