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人民法院南大法庭收到沅江市南大膳镇人民政府诉瞿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法庭办案人员查看案卷并向原告南大膳镇了解了相关案情后,考虑到案件标的不大且涉及土地权益等情况,决定先与被告取得联系,了解瞿某关于该案的想法,尽量以协商的方式解决纠纷。瞿某向办案人员表示认可欠租的事实,但是还与原告有其他纠纷,愿意与原告协商处理此事。
近日,由南大法庭一行人到南大膳镇人民政府组织原告与瞿某进行当面协调,经南大法庭分管副院长蔡立平、庭长罗珊参与协调,梳理事件始末,找到当事人之间存在的主要矛盾,最终化解瞿某多年来的心结,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书面调解协议。
引入诉源纠纷治理,有利于在纠纷正式诉讼前化解纠纷,降低当事人的解决争端的成本,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且能达到更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