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李某
王某跟李某系多年好友。王某因生意资金短缺向李某借款2万元,并立有字据。随即,王某外出经商,因居住地以及联系方式多次变更,导致李某在借款到期后催要未果。故李某携带银行转账记录、借条原件、通话录音等证据诉至法院。
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了解到基本情况后,考虑到李某诉讼标的不大,当即联系了王某。通过工作人员的耐心劝导,王某承诺月底还清借款,但苦于目前疫情防控身处外地,来回交通费等开销较大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3月16日上午,速裁庭干警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决定采用网上调解的方式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遂引导当事人登录 “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双方通过网络远程签订了诉前调解协议,后经申请法院制作了司法确认书。双方没花一分钱,“没多跑一里路,只进一扇门”,历时仅仅2小时,就将问题解决。
沅江法院速裁庭的调解员们化身“法墩墩”,用质朴亲和的语言和“暖融融”的真情实意,让具有“不收费、抗反悔、可执行、提效率”特征的司法确认成为群众解决纠纷的第一选择。
自2022年1月起至今已经成功诉前化解纠纷1300余件,涉案金额3072万元,为百姓节省诉讼费51.76万元,用实际行动践行新时代的“枫桥经验”。
诉前调解是人民法院多元纠纷化解机制的一项,旨在将民事案件繁简分流,提高司法资源利用率,提高整体司法效率。诉前调解首先将原被告均有调解意愿的案件甄别出来,利用法院的司法资源将这部分案件在进入诉讼审理程序之前化解掉,做到当天调解当天结案,主动将审理用时从3个月缩短到1天,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公正与效率。
法院案件纠纷多
诉前调解细细谈
司法确认来助力
案结人和佳话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