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院在市委坚强领导和上级法院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目标,根据中央、省委、市委法治建设工作部署,认真履行审判工作职责,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服务发展大局,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常态化开展法治建设工作
(一)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规划先行。制定出台《沅江市人民法院法治建设实施方案》,科学谋划法治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形成了工作任务明晰、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推动有力的良好工作态势。坚持高位推进。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要求,成立了沅江市人民法院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分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和庭、室、局、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综合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坚持“以学促用”。制定出台了《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把宪法法律学习纳入院党组中心理论学习组和院党组会议重要内容,列入干警周一晚上集中学习和新录用公务员培训必修课内容。严格按照普法考试的时间要求,认真组织全院干警进行网上普法学习、普法考试,把法律素质过关作为干警任命工作的第一道“门槛”。
(二)强化“三个提升”。即提升队伍素质。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等活动,不断提高法院队伍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提升司法能力。坚持文化兴院、业务强院,大力开展创建“学习型法院、学习型法官”活动。全年累计举办各类培训20余期,轮训干警550余人次,组织开展示范性庭审竞赛和优秀法律文书评比活动30次。提升案件质效。全年受理各类案件6431件,审执结5558件,结案率 86.43 %。严格执行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加强院庭长的监管责任,所有发回重审和改判案件、涉诉信访案件、涉黑涉恶案件逐案评查,发现瑕疵或不合格案件,及时纠错,严格追责。
二、延伸职能,司法为民,让法治建设更加贴近民生
(一)认真开展基层“化讼止争”专项行动。抓好源头治理,推动“无讼村(居)”建设。我院先后在琼湖、草尾等6个街道(镇)和交警大队设立了7个诉源治理工作站。与公安、司法行政等部门就地调处矛盾纠纷920余件,避免了一批小纠纷演变成诉讼案件。认真实施《民法典》,充分保障民生权利,我院采取邀请法律专家来院授课、选派法官到上级法院跟班轮训等方式,组织干警系统学习,组建《民法典》宣讲团,到机关、社区、学校广泛宣讲,将《民法典》送进千家万户。
(二)持续助力乡村振兴。分别在草尾法庭、南大法庭、泗湖山法庭和榨南湖村挂牌成立“服务乡村振兴联络站”。院长多次带队深入调研走访驻点村,与驻村第一书记、乡村振兴指导员、工作队员开展谈心谈话,收集群众亟待解决的诉求,现场办公做好帮扶工作,积极推进乡村治理法治化,司法护航乡村企业稳定发展。
三、依法履职,秉公办案,竭力维护全市社会大局稳定
(一)妥善化解民生纠纷
受理民商事案件3470件,结案2990件。其中,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978件,审理劳动争议、劳务合同案件55件,充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严厉打击刑事犯罪
受理各类刑事犯罪案件513件,审结493件,判处罪犯641人。依法惩治严重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刑事犯罪,审结故意伤害、“两抢一盗”等暴力犯罪和侵财型犯罪案件97件,判处罪犯 156人。积极参与禁毒斗争,突出打击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贩卖毒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案件49件,判处罪犯87人。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推动纪检监察工作与刑事审判工作有序衔接,促进反腐败斗争持续深入开展,审结贪污、贿赂、渎职等职务犯罪案件7件,判处罪犯7人。
围绕平安建设重点工作,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和“利剑护蕾”两个专项行动。审理涉养老诈骗龙吟公司涉非吸一案,追赃10万余元,发现相关职能管理部门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司法建议两条。“利剑护蕾”专项行动开展后共收案7件,审结案件4件,其中猥亵儿童3件,强制猥亵1件,两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三)攻坚克难,竭力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受理执行案件受理总数2264件,结案1916件,结案率84.58%,执行难问题逐步得到缓和。一是创新执行方式,竭力解决执行难。组建以“员额法官+执行员+法官助理+法警+书记员”的执行团队,细化人员职责,实行执行裁判、执行事务与执行实施工作相分离。二是积极推进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投资200多万元将执行指挥中心建设成集指挥调度、财产查控、信用惩戒等事务性集中办理功能为一体,形成信息共享、内外联动、规范高效的执行指挥系统。三是扎实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对涉及民生、金融、拖欠民营企业账款等案件,加大执行力度,穷尽执行手段,最大限度保障当事人胜诉权。
(四)坚持服务大局,以更实的举措优化营商环境
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我市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我院一项重点工作。我院切实增强司法服务保障经济发展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落实司法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指导意见和负面清单,对标对表益阳市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迎2021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分工方案》的要求,重点开展好破产办理、执行合同和保护中小投资者三项工作,引领全社会形成尚法崇德、依法办事、合法行权的营商环境。
一是解纷有特色,打造一站式诉讼服务体系。科学布局诉讼服务大厅,增强功能建设,设置业务办理区、速裁调解区等7个功能分区,还配备AI智能终端、自助立案终端、案件查询终端等8台设施。利用网上立案平台、“移动微法院”等途径,推行跨域立案、网上调解等智能化服务,着力提升业务办理信息化与集约化水平。将诉前调解、审判立案等12项司法事务集中到诉讼服务中心,实行统一集约管理,实现“走进一个门、诉讼一站清”的便民服务。
二是办案有方法,完善“五化”审理模式。坚持完善自身建设,形成“五化”审理模式,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助力。为确保资源配置科学化,推动审判团队改革,组建了民事速裁团队,成立了金融审判团队,有力推进审判工作开展,保障全院质效稳步提升。
三是服务有保障,健全“部门+联动”机制。今年积极与市政府对涉及劳动争议化解、房地产纠纷化解、企业破产等纠纷案件进行联动处理,有效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工作中的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财产接管、涉税政策等问题,有效提高案件的处置能力、处置水平和处置效率,在有力推进查人找物、打击拒执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五)突出司法为民,以更强的本领满足群众需求
以“高”的要求提升干警履职能力。今年,我院建立审判质效“每月一汇报”“每季度一考核”“半年一总结”工作制度。院党组每月听取部分审执部门的质效汇报,总结点评、分析研判;每季度进行审判质效考核评比,评选出优秀办案部门和办案标兵,对办案落后的部门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批评,确保2022年全院如期完成中院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
以“实”的举措积极维护社会稳定。我院联合市教育局、市妇联共同开展“护蕾花开 拥抱成长”送法下乡、送法进校园活动。举全院机关单位及派出法庭之力,抽调36名干警分成12个组,分别前往全市25所初级中学,给4600多名学生现场授课,真正做到全市所有初级中学“一个也不能漏”,普法教育“一个也不能少”。
以“深”的尺度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今年,我院以司法服务和保障为中心的“服务乡村振兴联络站”分别在草尾法庭、南大法庭、泗湖山法庭和榨南湖村挂牌成立。并将乡村振兴工作纳入“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清单,由院长带头多次带队深入调研走访驻点村,与村民进行充分交流,了解群众所思所想、所急所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