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麻烦你们了,这么恶劣的天气还专门跑过来,辛苦了!”近日,沅江市人民法院南大法庭干警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下,冒着风雪驱车前往沅江市漉湖芦苇场柴下洲管理区开展巡回审判,展示了人民法院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并获得了当事人的称赞和感谢。
据悉,该案是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欧某某与被告郭某某双方离婚意愿强烈,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存在较大分歧,对立情绪严重。双方诉至沅江法院后,沅江法院南大法庭庭长杨玲提前与原、被告沟通联系,同时考虑到雨雪冰冻天气出行困难,双方均居住在漉湖芦苇场,路途遥远,且该案亲友助力化解矛盾的社会效果好。原定于2月26日开庭审理的案件,杨玲庭长决定采取方便双方当事人的最佳诉讼方式,即通过开展巡回审判处理该案。
当天11时许,南大法庭干警一行到达被告郭某某家中,双方争议的夫妻共同财产为坐落于被告户籍地的农村自建房平房一栋,通过现场考察,并考虑宅基地的特殊属性和房屋的居住使用情况,主审法官提出该农村自建平房由被告郭某某继续居住使用,由其对原告欧某某进行一定经济补偿的方案。在法官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和亲友的劝说关怀下,双方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的解决。
今后,沅江市人民法院将继续立足本职工作,延伸司法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将巡回法庭送到群众家门口,送到村口田间,以达到审理一件,教育一片,影响一片的社会效果。